我国地大物博,虽然最近广东、广西南方地区已经进入春天,甚至温度来到了10℃以上,但东北等地依然处于寒冬状态。
不过,相比于之前的寒冷已经没有那么刺骨,寒冰也已经开始逐渐融化了,而这个时候是最危险的时间段,当地朋友一定要注意天降“冰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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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反馈,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就有一起“冰溜子”伤人事件发生,楼房上的冰溜子突然坠落,砸到路过行人,当场到底不起。
随后有路人赶来救助将女子送医,社区称被砸女子脸部被划伤。
据了解,东北、新疆等北方地区经常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当地时常会提醒大家清理“冰溜子”。
“冰溜子”的存在,犹如利剑高悬,是对人们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潜在威胁。
如果被“冰溜子”砸伤了怎么办?人身物品损失该找谁赔?这些问题让不少网友感到担忧。
据此前法律从业者介绍,“在高空坠物,特别是‘冰溜子’坠落造成的争议诉讼中,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由于未尽到对建筑物悬挂‘冰溜子’的管理义务,应当根据过错比例承担侵权责任。”
屋顶清理是物业公司的职责,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则由全体居民负责。有一些小区,物业费由街道办收取,相关工作由街道办完成,那么街道办也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