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消息,一则“男子周末未及时回复加班信息被辞退”的消息引发热议。
据悉,广东深圳王某系某技术公司人力资源专员兼运营管理部专员。2020年10月24日(周六)20时56分,公司微信通知王某第二天到广州出差。10月25日9时56分,王某回复称,昨天身体不舒服,很早就睡了,随后表示因家里有事无法前往广州。
后公司以王某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累计扣分达解雇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深圳中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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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消息曝光后引发热议,网友表示:“大哥,我只是在这上班, 不是跟你签卖身契了”、“什么公司啊避坑”、“这种公司竟然也能留住人”、“强制出差到底是为什么啊,不去就得开除”。
律师表示,互联网时代智能手机的普及、各种即时通讯软件的广泛应用,使得在线加班、在线待岗成为常态,不少用人单位通过工作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休息时间向劳动者发出工作指令,即使该工作指令可能仅需回复或者线上简单操作,也毫无疑问地影响了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应当受到保护。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不在休息时间发布工作指令、工作要求,可事先与劳动者约定在某些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持通讯设备畅通以接收紧急的工作指令,并在此种随时待命的情况下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劳动者则在不影响休息的情况下,秉持诚信原则,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