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坑爹”。
据@西部决策 报道,近日在浙江丽水,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温丽高速行驶时,由于驾驶员方某操作不当撞上道路右侧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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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起初是方某的闺蜜在驾驶车辆,后来闺蜜由于犯困,刚考科三(没考过)的方某就开车,由于方某驾驶技能不足撞上路边护栏,车辆受损严重。
在现场,面对民警的闻讯,方某一开始还否认自己驾驶了车辆,称闺蜜下车方便,自己在主驾驶坐了下,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驾车的行为已经被监控纪录了下来。
面对铁证,不得已该女子只得承认是自己驾驶了车子,当被得知要被行政拘留时,女子竟然现场发问,能不能让自己的父亲代替自己。
民警现场依法扣留了方某驾驶的机动车,而方某将面临十五日内行政拘留和相应的罚款处罚。
值得提醒大家的是,保险公司合同的免责条款中就有详细说明:在保障范围内,驾驶人在无证驾驶的情况下,造成被保险机动车辆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会承担保险责任,不予以保险金的赔付;不只如此,若驾驶员驾驶证在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及注销的情况下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保险金。
所以此次事故中,方某闺蜜的车子只能自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