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因为燃油车牌照资源紧张,所有有些人便会采用租赁车牌的方式,在北京用车。不过,法律并不支持车牌租赁等行为,贸然租赁他人车牌,可能会吃到大亏。
据报道,北京石女士租赁了张某的北京车牌,但张某因为拖欠李某6万元未还,成为失信人,而法院查询到张某名下有车辆可执行资产,于是法院找到车辆准备拖走执行。
但在拖车时,石女士阻拦法院人员,称车辆是她的,不是张某的,她租赁张某的北京车牌已经四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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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执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今天他们必须把车拖走,如果她阻拦的话,法警会将她一并带走。
在将车辆拖走后,执行人员告诉石女士,从明天开始到第十天,她可以拿着车辆的转账记录、以及车辆的其它手续,向法院提起行政异议,将车辆开回。后续,次日张某主动偿还欠款,法院也将车辆返还给石女士。
据法院介绍,北京市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保护车牌租赁等行为的,市民租赁车牌使用的话,会有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