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贷一直是房地产金融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近日,有中国证券报记者媒体在调研中发现,深圳有新楼盘正在变相开展“首付贷”,以“首付分期”为名的促销活动,有楼盘首付比例甚至不足一成,并且“首付分期”的促销活动正从公寓市场逐渐蔓延到普通住宅市场。
首付贷相当于加高杠杆炒房,严重违背了中央三令五申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首付分期”就是“首付贷”的变种,说白了,就是把本该由小贷公司提供的首付资金,转变成开发商自己提供部分首付资金。至于开发商的资金从哪来的,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是自有资金还好,可如果不是,那跟小贷公司的“首付贷”就没什么区别了。
目前我们国家对小贷公司的“首付贷”是明令禁止的,对于开发商垫资的“首付分期”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无论是哪种“首付贷”,都是有风险的,都是需要真金白银去还的,而且期限都比较短,一般只有1-3个月。真正需要房子的刚需是不可能,也没必要去参与“首付分期”、“首付贷”的,只有那些炒房子的才会需要。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真心希望国家能让房市降一降温,等一等我们这些苦苦挣扎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