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APP  品牌  深圳APP外包公司  中国  发展  吉三代  智能  出口  产业  手机 

欠税入“黑名单”起点降至10万

   日期:2018-12-09     来源:百家号    浏览:690    违规举报
 
腾讯云服务器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
 
  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办法》规定,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执行科科长边凤莲表示,“黑名单”案件纳入门槛降低,有利于更有效地惩戒税收违法失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 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被列入“黑名单”。另外“黑名单”公布时限由2年延长为3年。
 
  名称方面,将《原办法》名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修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此外《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将走逃(失联)企业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办法》将“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 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明确作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之一。
 
  近年来,部分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借用、盗用他人身份实施违法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办法规定只公布实际责任人信息。对按《办法》向社会公布的当事人,依法采取限制出境等四方面惩戒措施。具体包括: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 保的,税务机 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 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 关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税务机 关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免责声明:
1、本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2、本站部分作品内容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内容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更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3、因行业及专业性有限,故未能核验会员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不为其负责,如有虚假或违规内容敬请准备材料图片发邮件到info@n360.cn举报,本站核实后积极配合删除。
4、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或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文章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文章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版权隐私  |  信息发布规则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2020081222号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