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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双十一后发不出货?是恶意刷单还是超卖缺货?

   日期:2018-11-28     来源:驱动中国      浏览:71    违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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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6日消息“361°多一度热爱”这句广告词曾火遍大江南北,361°也是国民认知度很高的运动品牌,然而曾经的“明星”品牌却在双11期间涉嫌虚假宣传骗销量。

    据《投资者报》报道,双11期间,361°官方旗舰店、361°跑步旗舰店、361°户外旗舰店、361°运动户外旗舰店等店铺进行联合大促,期间,运动裤仅售64元,热销运动鞋低至74元。同时,361°官方旗舰店设置有限名额抢单半价、付定金预售、前6分钟5件6折等活动,并可以和购物津贴、店铺优惠券进行叠加使用,商家承诺在11月20日23点59分前发货。

    然而,发货情况却不尽人意,不少消费者投诉成功下单商品后等待7天商家未发货;物流单显示全部货品已发,但只收到其中一部分商品;被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的。对此,361°客服回应称是由于超卖造成缺货,商品出现批量瑕疵,瑕疵品无法发出,并且给出了退款、优惠券补偿以及同类商品换购的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不过,有消费者反映,无法发货的商品并未下架且仍处于“在售”状态。消费者担心361°存在恶意刷单的行为,而顾客只能承担“受系统自动确认收货限制而不得不申请退款”、浪费优惠券使用等后果。

    此外,《投资者报》在向商家求证事件真实性时,商家回应是由系统原因导致页面显示库存超出实际库存,造成了最开始的缺货。目前,部分消费者已向天猫、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发起举报投诉,为待受理或受理中的状态,361°的这波操作是否真的构成刷单行为,或许很快就会有答案了。

    事实上,商家以供应系统错误、异常订单和产品质量等原因单方取消订单或延迟发货,迫使消费者取消订单的行为广泛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由于商家违约成本太低,处理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方面取消订单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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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出货 缺货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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