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 录
导 言
第一章 基本形势
第一节 重大机遇
第二节 严峻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战略格局
第一节 高效规范的国土开发开放格局
第二节 安全和谐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第三节 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第四章 集聚开发
第一节 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
第二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第三节 优化现代产业发展布局
第五章 分类保护
第一节 构建“五类三级”国土全域保护格局
第二节 推进人居生态环境保护
第三节 强化自然生态保护
第四节 严格水资源和耕地资源保护
第五节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章 综合整治
第一节 推进形成“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
第二节 实施城市化地区综合整治
第三节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四节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
第五节 加快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综合整治
第六节 开展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
第七章 联动发展
第一节 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支持特殊地区加快发展
第三节 提高开放合作水平
第八章 支撑保障
第一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节 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综合配置
第四节 构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节 提升非能源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第六节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七节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第九章 配套政策
第一节 资源环境政策
第二节 产业投资政策
第三节 财政税收政策
第十章 《纲要》实施
第一节 夯实实施基础
第二节 加强实施管理
导 言
我国的国土包括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其中陆地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这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宝贵家园,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载体。科学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开发格局、提升开发质量、规范开发秩序,有利于形成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编制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大举措。《纲要》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下称三大战略)落实,对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作出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对相关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具有引领和协调作用,是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
《纲要》范围涵盖我国全部国土(暂未含港澳台地区)。规划基期为2015年,中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
第一章 基本形势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土开发利用与保护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必须顺应国际大势,立足基本国情,把握时代要求,科学研判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大机遇
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为构建开放的国土开发格局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国际分工加速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步伐加快,有力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合作,极大促进了资源要素流动。世界多极化发展格局日渐形成,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增强,国际战略重心逐渐东移。我国处于亚太经济区核心地区,在承接全球产业转移和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中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空间广阔。
综合国力持续提升,为提高国土开发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日益健全,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基础设施不断完备,科教水平整体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今后,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巨大的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
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提升,对统筹推进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民生态文明意识逐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这都要求珍惜每一寸国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国土集聚开发格局日渐清晰,为有序开发国土确立了基本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产业向东部沿海和大城市集聚的态势不断增强,推动形成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三大城市群和沿海、沿江、沿主要交通干线的开发轴带。近年来,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区域规划与政策,确定了优化经济空间布局的方向和重点;制定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发布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国土开发作出了安排部署,初步确立了国土开发重点与基本框架。
第二节 严峻挑战
资源约束不断加剧。一是资源禀赋缺陷明显。我国资源总量大、种类全,但人均少,质量总体不高,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矿产资源低品位、难选冶矿多;土地资源中难利用地多、宜农地少;水土资源空间匹配性差,资源富集区与生态脆弱区多有重叠。二是资源需求刚性增长。近十年间,我国矿产资源供应量增速同比提高0.5—1倍,高出同期世界平均增速0.5—1倍,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石油、铁矿石、铜、铝、钾盐等大宗矿产资源的国内保障程度不足50%。建设用地需求居高不下,2015年实际供地达到53万公顷。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资源需求仍将保持强劲势头。三是资源利用方式较为粗放。我国目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能耗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3倍和2.5倍;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为149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00平方米,远超国家标准上限;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总体不高。四是利用国外资源的风险和难度不断加大。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度调整之中,复苏动力不足,地缘政治影响加重,新的产业分工和经济秩序正在加快调整,各国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领域的竞争更趋激烈,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发展仍面临诸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我国从国际上获取能源资源的难度不断加大。
生态环境压力加大。一是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持续下降。2015年十大流域的700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占8.9%。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山东半岛等地区,复合型大气污染严重;辽宁中部、成渝、海峡西岸等地区,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开始显现。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二是生态系统功能不断退化。部分地区森林破坏、湿地萎缩、河湖干涸、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灾害频发。全国水土流失、沙化和石漠化面积分别为295万平方千米、173万平方千米和12万平方千米,全国中度和重度退化草原面积仍占草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约44%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野生动植物种类受威胁比例达15%—20%。三是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频发。陆域国土地质环境极不安全区、不安全区面积分别占4.6%、10.1%,局部地区地质环境安全风险较高。川滇山地、云贵高原、秦巴山地、陇中南山地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频发;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滨海沉积海岸等地区,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不断加重。四是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陆源和海上污染物排海总量快速增长,近岸海域污染加重,特别是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海域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海岸自然岸线保有率为37.6%,沙质海岸侵蚀严重,滨海湿地不断减少,海洋生态服务功能退化;赤潮、绿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年均灾害面积分别超过1.4万和3万平方千米;重大海洋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需优化。一是经济布局与人口、资源分布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和就业人口不断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市场消费地与资源富集区空间错位,造成能源资源的长距离调运和产品、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流动,经济运行成本、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风险加大。二是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结构性矛盾凸显。随着城乡建设用地不断扩张,农业和生态用地空间受到挤压,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矛盾加剧;优质耕地分布与城镇化地区高度重叠,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增大,空间开发政策面临艰难抉择。三是部分地区国土开发强度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国土开发过度和开发不足现象并存,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国土开发强度接近或超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中西部一些自然禀赋较好的地区尚有较大潜力。四是陆海国土开发缺乏统筹。沿海局部地区开发布局与海洋资源环境条件不相适应,围填海规模增长较快、利用粗放,可供开发的海岸线和近岸海域资源日益匮乏,涉海行业用海矛盾突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严重。
国土开发质量有待提升。一是城镇化重速度轻质量问题严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5年的56.1%左右,但城镇化粗放扩张,产业支撑不足。2000—2015年,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了约113%,远高于同期城镇人口59%的增幅。部分城市承载能力减弱,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二是产业低质同构现象比较普遍。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在过度依赖规模扩张和能源资源要素驱动的阶段,产业协同性不高,核心竞争力缺乏,产品附加值低,在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同时,区域之间产业同质化严重,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三是基础设施建设重复与不足问题并存。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过于超前,闲置和浪费严重。中西部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卫生、医疗、环保等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缺失。四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6∶1扩大到2015年的2.73∶1,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存在显著差异。2014年,东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75倍、1.79倍和1.28倍,东部地区国土经济密度分别为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2.81倍、18.80倍和5.34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滞后问题较为突出,截至2015年底全国仍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积极应对国土开发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针对国土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科学确定国土开发、保护与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加快转变国土开发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国土开发质量和效率,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三大战略,统筹推进形成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三位一体”总体格局,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根据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环境容量,明晰国土开发的限制性和适宜性,科学确定国土开发利用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集聚。
坚持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相协调。以集聚开发为重点,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要素集聚效益,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配置公共资源,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资源型地区的扶持力度,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优先保障民生设施建设空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点上开发与面上保护相促进。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实施集中布局、据点开发,充分提升有限开发空间的利用效率,腾出更多空间,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国土保护。针对不同地区国土空间特点,明确保护主题,实行分类分级保护,促进国土全域保护,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坚持陆域开发与海域利用相统筹。在促进陆域国土纵深开发的同时,充分发挥海洋国土作为经济空间、战略通道、资源基地、安全屏障的重要作用,扩大内陆地区分享海洋经济发展效益的范围,加强陆地与海洋在发展定位、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协同共治,构建良性互动的陆海统筹开发格局,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坚持节约优先与高效利用相统一。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完善市场调节、标准管控、考核监管,健全土地、水、能源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形成节约资源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和国土空间开发效率。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发挥政府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科学引导人口流动、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合理优化空间结构。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国土开发、保护和整治,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布局得到优化;到203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进一步完善,以重点经济区、城市群、农产品主产区为支撑,重要轴带为主干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人口集疏更加有序,城市文化更加繁荣,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完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4.62%,城镇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千米以内。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实质进展,国土开发的协调性大幅提升。到2020年,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不断增强,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到2030年,集约、绿色、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大幅下降,国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明显提升,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25亿亩以上,建成高标准农田12亿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万平方千米以上。
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资源保障能力和国土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到2020年,建设内通外联的运输通道网络,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水利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更加健全;到2030年,综合交通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显著增强,水、土地、能源和矿产资源供给得到有效保障,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完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提升,公路与铁路网密度达到0.6千米/平方千米,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
海洋开发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建设海洋强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20年,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海洋产业布局更为合理,对沿海地区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9.5%;到2030年,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海洋经济不断壮大,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国家海洋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力争达到14%。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到2020年,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保制度得到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划定,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平得到提升;到203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完善,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
表1 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属 性 |
1.耕地保有量(亿亩) |
18.65 |
18.65 |
18.25 |
约束性 |
2.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6180 |
6700 |
7000 |
约束性 |
3.森林覆盖率(%) |
21.66 |
>23 |
>24 |
预期性 |
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54 |
56 |
60 |
预期性 |
5.湿地面积(亿亩) |
8 |
8 |
8.3 |
预期性 |
6.国土开发强度(%) |
4.02 |
4.24 |
4.62 |
约束性 |
7.城镇空间(万平方千米) |
8.90 |
10.21 |
11.67 |
预期性 |
8.公路与铁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千米) |
0.49 |
≥0.5 |
≥0.6 |
预期性 |
9.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 |
67.5 |
>70 |
>75 |
约束性 |
1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70.8 |
>80 |
>95 |
约束性 |
11.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万平方千米) |
- |
32 |
94 |
预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