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批量转换疑问与解答
1.为什么批量转换?
根据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借款人应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疫情期间为了简化借款人的操作,参考银行同业的普遍做法,将房贷利率进行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
2.如何批量转换?
如您的贷款在转换范围但是在8月24日(含)前尚未成功转换,我行会在8月25日将您的利率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8月31日(含)前您可以通过原办理渠道自主转换。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如果您不同意批量转换,可以通过手机银行、任一营业网点STM或个贷经办机构办理撤销批量转换,恢复原合同的基准利率上下浮定价方式。只可申请撤销一次。撤销之后不能再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原借款合同有多个借款人的,其中一人申请,即可完成撤销操作。
3.我是不是不用主动申请,等待银行批量转换就可以了?
如果您想选择LPR浮动利率,可以等待我行统一批量转换;如果您想选择固定利率,请您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抓紧尽快办理。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已部分完成转换,还有人未确认,是否也会被批量转换?
是的,在批量转换日我行会对所有未转换成功的贷款统一转换。
5.批量转换以后,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是否变化?
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不变。
6.批量转换以后,还可以修改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吗?
答:8月31日(含)前,您可以使用原渠道办理房贷利率转换,在选择LPR浮动利率的同时选择修改重定价日;房贷的重定价周期原则上为1年,如您确有需要,在8月31日(含)前,您可以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重定价周期调整。
在8月31日后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的调整也同时关闭,不再支持选择。
批量转换撤销疑问与解答
1.可以不批量转换吗?
如您不同意批量转换,请您抓紧时间办理定价基准转换,8月31日(含)前都可以将您的贷款转换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
您也可以在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含)通过手机银行、全国任一网点STM或个贷经办机构办理批量转换撤销维持原合同基准利率上下浮的定价方式。原借款合同有多个借款人的,其中一人申请,即可完成撤销操作。
2.贷款有多个借款人,如何办理批量转换撤销?
原合同有多个借款人的,借款人之一即可办理批量转换的撤销操作。
3.办理撤销操作需要携带什么样的证件?
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的,需完成电子渠道身份认证和验密操作。通过智慧柜员机(STM)办理,需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个贷经办机构办理,需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4.原贷款用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非二代身份证办理的,应在哪个渠道办理撤销?
原贷款使用非二代身份证办理的,仅可以到全国任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5.我在8月24日(含)前自主办理的利率转换,是否可以撤销,转回原合同定价方式?
不可以的。您在8月24日(含)前自主办理的利率转换,是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您已经和我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不能再撤销了。